今年来,我市为加强和改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城乡低保救助精准度,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强化低保救助资金的监管力度,城乡低保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800人;1—5月份停保2400人;新增228人,比排查前减少2333人;有农村低保对象121141人;1—5月份停保19133人;新增4611人,比排查前减少14826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为保证“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及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任务要求,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分别制定下发《全市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救助活动年方案》(贺民发﹝2018﹞1号)。各县(区)民政局、乡镇(街道)也相应的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组,分级负责组织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精准救助活动年”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低保救助整治工作,市、县(区)民政局和各乡镇、村居委联合行动,重点突出低保救助“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认真对照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基本要件,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工作组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低保对象及时清退,对排查出家庭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增发低保金申请审批程序办理手续纳入低保。同时,对近年来曾经申请过低保救助而当时不符合条件列入享受范围的,由各县(区)按照低保对象的认定标准,全部进行复核复审,精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在排查过程中,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以集中开展“骗保”、“人情保”、“关系保”专项整治和加快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我们注重对全市各县(区)、乡镇民政低保工作人员的能力培训工作。加强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申请受理、政策解读、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资料收集等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各县(区)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举办业务培训班,重点对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核对工作站人员、村干部、民政联络员开展民政工作特别是核对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工作的能力。
四是建立督查机制,确保工作实效。为确保“精准救助活动年”取得实效,及时建立市、县(区)两级督查组,督促指导民政系统“城乡低保精准救助”工作。督查组按时间段深入到各县(区)乡镇(街道)、村委(社区)和群众中,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考察、进村入户走访、查阅有关材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李斌 陆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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