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12)整改完成情况
公示表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112):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2024年7月底前完成城镇排水系统源(排水户)、网、厂排查工作。对照收集率提升目标,2024年9月底前各市县根据排查结果编制完成提质增效系统化实施方案,对照全省总体要求,科学制定本地区年度目标任务清单,并报省水务厅审核,2024年底前由市县政府正式印发实施,2024年、2025年各市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省级下达的目标。 |
整改牵头单位 | 定安县党委政府 |
整改时限 | 2026年6月底前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许宇杭 0898-63826515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一是2024年定安县开展城区排水系统“源网厂河”排查工作,对城区排水用户、排水管网、污水厂、河流排污口开展系统性排查,其中“源”共排查重点排水户305户,“网”共排查191.89公里,“厂”共排查定安污水处理厂1个,“河”排查白沙溪、潭榄溪2条城市内河。排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完成排查结果自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全面掌握我县城区排水系统存在问题,做好成果记录。经省水务厅审核通过,于2024年12月31日印发《定安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实施方案》,进一步系统化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二是2024年定安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2.1%,完成省下达2024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56.9%任务目标;2025年定安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67.5%,完成省下达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56.9%任务目标。 |
工作成效 | 通过系统性“源网厂河”排查,定安县全面摸清了城区排水系统现状底数,梳理出当前排水管网覆盖、雨污分流改造、排水户排水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后续针对性开展提质增效改造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通过系统化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完成省级下达的2024、2025年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