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第五批次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6/10/14 1.1w 阅读 446 点赞

为做好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鉴定工作自2026年10月19日至23日进行。

二、对已受理登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我委按照“鉴定错时安排、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安排参加现场鉴定。鉴定人员须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附件1有关要求,根据附件2操作指引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注册登录,按照附件3、附件4通知的时间、地点、场次抵达鉴定现场(提前十分钟即可,过早抵达不能进入鉴定区域)。现场鉴定结束后,须立即离开,禁止在鉴定现场停留,请勿人群聚集。

三、被鉴定人需在参加鉴定前下载“爱山东”APP(见附件2),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核验。

四、涉及矽肺、尘肺等职业病患者或涉及肺功能检查的患者,需在鉴定前一周内到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或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肺功能检查,并携带检查资料进入鉴定现场,交由当次鉴定专家。涉及肝病、肾病、糖尿病等疾病的患者,需现场空腹查体。涉及听力下降等疾病的患者,需在鉴定时提交近期的听阈检查(3次)、听觉检查(电生理)ABR、听觉检查(电生理)稳态多频诱发反应检查报告单。涉及眼科等疾病的患者,需在鉴定时提交近期的视觉诱发电位检查报告单。

五、原则上被鉴定人自行参加现场鉴定,确需他人协助的,如精神病患者、无法自主行动或言语障碍无法交流的,被鉴定人可由一人陪同。

附件:1.现场鉴定指南.docx

            2.“爱山东”APP操作指引.docx

            3.10月19日至22日济宁任城凤凰怡康老年病医院现场鉴定人员名单.xls 

            4.10月23日济宁明仁眼科医院现场鉴定人员名单.xls

 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