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公告
经调查,安阳市商会等9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安阳市物流协会存在未参加2025年年度检查、内部管理不力导致运转失灵情形。其行为分别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等规定,拟对上述10家社会组织分别作出吊销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行政处罚。
现依法公告送达《安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安阳市民政局领取《安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有权提出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上述社会组织应当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陈述、申辩意见,提起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2-2299851、2299850
地址:安阳市彩虹路9号安阳市民政局226室社会组织管理科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