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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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2022年第二批第CZ2022D2LS0496项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泸沽湖水质监测频次不足,未对1个出水口和7个主要入湖溪流进水口开展定期监测,无法准确、及时掌握泸沽湖进、出水水质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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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盐源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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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沈若楠 13989269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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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常态化开展泸沽湖水质监测,为湖区水质变化趋势研判提供基础数据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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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每月对泸沽湖(四川境内)1个出水口和8条主要入湖溪流开展水质监测,并建立水质变化趋势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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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
从2021年5月起,由州、县两级财政保障,凉山州盐源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每月对泸沾湖(四川境内)1个出水口和8条主要入湖溪流开展水质监测,并建立水质变化趋势台账。2021年5月,因泸沽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刚整改完成不久,8条主要入湖溪流中达祖河、小草海龙塘沟和布尔角河沟的溶解氧指标超Ⅲ类,达到IV类。整改完成后,2021年6月至12月,8条主要入湖溪流水质均为Ⅲ类及以上,1条出水口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以上,未发生水质超标现象。2022年,8条主要入湖溪流水质总体达到Ⅱ类,1条出水口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以上,未发生水质超标现象。2023年,8条主要入湖溪流水质总体达到Ⅱ类,1条出水口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以上,未发生水质超标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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