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调整主城区及清苑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

2026/10/29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319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等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调整保定市主城区及清苑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黄牌照货运车辆(不含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厢式货运车辆)、专项作业车,在东三环、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长城大街(迎宾路至发展路)、发展路(长城大街至协作街)以内区域道路(不含上述道路)全天限制通行;上述道路的东三环(北三环至发展路)、西三环(北三环至南二环)、北三环(东三环至西三环)、长城大街(迎宾路至发展路)、发展路(长城大街至协作街)每日9:00—17:00允许通行,其他时间限制在上述路段通行。朝阳大街(京港澳高速清苑口至南三环)路段全天允许通行。

二、重型、中型新能源货运车辆在南二环、东三环、北三环、西三环以内区域道路(含以上道路)和清苑区的乐凯大街(发展路至和平路)、和平路(乐凯大街至莲池大街)、莲池大街(和平路至迎宾路)、迎宾路(莲池大街至长城大街)、长城大街(迎宾路至发展路)、发展路(乐凯大街至长城大街)以内区域道路(含以上路段)除交通高峰时段(早7:00—9:00、晚17:00—20:00)外,其他时间允许通行。

三、蓝牌照货运车辆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黄牌照厢式货运车辆,在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南二环以内区域道路(不含以上道路)和清苑区的乐凯大街(发展路至和平路)、和平路(乐凯大街至莲池大街)、莲池大街(和平路至迎宾路)、迎宾路(莲池大街至长城大街)、长城大街(迎宾路至发展路)、发展路(乐凯大街至长城大街)以内区域道路(不含以上路段)交通高峰时段(早7:00—9:00、晚17:00—20:00)限制通行。

四、危险品运输车、工程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在东三环、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长城大街(迎宾路至发展路)、发展路(长城大街至协作街)以内区域道路(含以上道路)及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段)全天限制通行。

五、对于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城市民生保障货运车辆,可通过“保定交警”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理货车通行证;新能源工程车的主城区通行证可到保定市市民服务中心办理,清苑区通行证可到清苑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

六、为提高货运车辆通行效率,无需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可绕行保定绕城高速(荣乌高速—京昆高速—沧榆高速—京港澳高速)。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区域或限行时段通行的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七、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及莲池区、竞秀区、清苑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按照本单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八、本《通告》所指的危险品运输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统称。

本《通告》所指的工程车,主要是指运输建筑渣土及砂石、混凝土等建筑工程材料的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和罐式货车等货运车辆。

九、本通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2025年11月27日印发的《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2026年7月8日印发的《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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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