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办〔2017〕188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度森林生态
效益直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直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7年度森林生态效益直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确保乐东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定》,结合我县实行“三年脱贫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战略行动的实际,特制定2017年生态直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乐东为宗旨,以国际旅游岛建设为目标,以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建设森林生态效益直补机制为出发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对生态公益林周边群众,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当地百姓生产生活。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依法补偿,规范管理;谁保护,谁受益。
(三)总体目标
2017年我县对尖峰镇1个村委会1个自然村的农户实施生态直补。通过开展森林生态效益直补,让广大群众能从保护中收益,直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助力贫困人口脱贫,提高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逐步转变“穷人守富山”的现状。
二、直补依据、范围和对象
(一)依据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中部山区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试行办法》,对生态核心区的百姓实施补偿。
(二)范围和对象
尖峰镇翁毛村试验场村24户,常住人口119人。(最终发放直补资金以实际调查人数为准)。
三、直补的方式、标准
镇负责调查、公示、从镇财政所端口录入财政系统。县林业局负责审核汇总,报县财政局后通过一卡通的形式拨付。2017年,我县按每人每月50元实施补偿(年人均600元)。
四、资金来源和资金预算
(一)资金来源。森林生态效益直补资金从县级财政筹措,或从生态转移支付中安排,或从扶贫资金中安排。
(二)资金预算。本次补偿涉及1个镇,共计约119人,按每人每月50元来算,每月所需资金为5950元,全年所需资金为7.14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实施森林生态效益直补,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施“五个一批”工程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以人为本的民心工程,对逐步建立森林保护长效投入机制,保护生态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要成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财政部门要制定出《乐东黎族自治县森林生态效益直补资金管理办法》,将直补资金纳入县年度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各镇财政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村逐户以一卡通形式直接兑付直补资金,不准以任何名义代领、代发直补资金,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暗箱操作,不准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直补资金。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直补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法,使广大农民真正了解生态直补的有关政策和操作程序,理解直补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广大群众护林意识,主动参与护林,动员社会各界支持直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营造爱林护林、保护生态环境的浓郁氛围。
(四)发挥效益,签订责任状
为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相关镇政府与县林业局双方共同签订《乐东县生态效益直补森林资源保护责任状》后,相关镇负责与每个受偿农户签订直补责任状。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