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2025年下达我市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专项资金8741万元。绩效目标为: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资金已按规定全部分解下达至相关县区及项目学校。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年,我市共收到中央专项资金874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全年实际执行数为2967.2万元,资金执行率为33.9%。执行率偏低主要受项目前期手续、招标进度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资金尚未完成支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市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根据项目进度适时拨付。资金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城镇学位供给持续扩大,学校办学能力稳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年度总体目标完成。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质量指标: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新建改扩建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
时效指标:2025年实施改扩建项目开工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师生、家长、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满意度调查达94%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通过项目实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城乡教育硬件差距逐步缩小,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自评结果除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外,拟在教育信息网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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