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5〕51号)规定,现将市本级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一2026年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实名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7-2937916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2月10日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5〕52号)和《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5〕51号)规定,现将市本级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一2026年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实名反映,逾期或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7-2937916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