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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中,丈夫(台湾籍)死亡后,内地居民再婚需如何办理?

2026/02/25 1.0k 阅读 424 点赞

问:涉外婚姻中,丈夫(台湾籍)死亡后,内地居民再婚需如何办理?

本人为内地居民,与台湾籍丈夫于2019年在长沙市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后丈夫因病在台湾过世,现计划再婚,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答:您好!丧偶后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准备身份证明、丧偶证明及其他法定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原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

4、丧偶证明材料: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或本人户口簿(婚姻状况需变更为“丧偶”);若配偶户籍已注销,可提供户籍注销证明作为补充材料。

特别说明:现涉外婚姻登记业务由省民政厅负责,若涉及涉外再婚相关细节,可具体咨询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31-84502080。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