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涉外婚姻中,丈夫(台湾籍)死亡后,内地居民再婚需如何办理?
本人为内地居民,与台湾籍丈夫于2019年在长沙市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后丈夫因病在台湾过世,现计划再婚,咨询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答:您好!丧偶后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准备身份证明、丧偶证明及其他法定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3、原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档案;
4、丧偶证明材料:配偶的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或本人户口簿(婚姻状况需变更为“丧偶”);若配偶户籍已注销,可提供户籍注销证明作为补充材料。
特别说明:现涉外婚姻登记业务由省民政厅负责,若涉及涉外再婚相关细节,可具体咨询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31-84502080。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