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社〔2026〕973号)有关规定,现将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就业补助资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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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补贴资金类别 |
申报补贴 |
申报补贴 资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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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
4 |
4975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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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4975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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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补贴情况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2272、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