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幼保健院(建设单位)已委托第三方广西卓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及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对“北海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5〕1号)要求,现将鉴定结论公示如下:
一、鉴定结论
(一)根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2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的相关规定,该建筑结构主要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房屋结构安全,建筑安全性鉴定评级为Bsu级,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Asu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二)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的相关规定,该房屋综合抗震能力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18日。
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北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莫德凯,联系电话:0779-2032291,政务邮箱bhszjj_zak@beihai.gov.cn。
附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北海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楼)
2026年10月8日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2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