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反馈人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 1 | 市民杨女士 | 建议将“适用范围”中“包括建设安装居民家庭水龙头(首个阀门)至水表前(不含水表)的管道、设备材料、人工费用等,不含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庭院管网改造费用”修改为“包括建设安装居民家庭水龙头(首个阀门)至水表前(不含水表)的管道、设备材料、钻孔入户安装阀门部分、人工费用等,不含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费用、庭院管网改造费用、居民家室内的管道改造、破除墙体及恢复费用”。 | 不采纳 | 钻孔入户、墙体破除及恢复属于因住户房屋条件不同产生的个性化施工,并非标准化改造必实施项目,不宜在本文件适用范围固化列举;居民室内自有管道改造本身不属于本次政府定价收费范围,现有产权边界表述已可厘清收费界限,逐项罗列易造成列举不全引发歧义。 |
| 2 | 市民杨女士 | 建议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一下描述:建议增加:一是水表必须已出户的用户,未出户的用户不在范围内。二是“一户一表”的“户”是指:一个居民家庭用水户,一个独立产权用水户,一户按照一组水表,一户多表不在范围内。三是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建设安装且采用明令禁止的材料,应由建设单位应承担改造费用。如建设单位已注销等情况的,应由产权所有人承担改造费用。 | 不采纳 | 1.根据《省建设厅 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建城通〔2005〕54号)精神,“一户一表”改造包括户内就地改造和水表出户改造两种类型; 2.关于“户”的认定和因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落实住宅建筑“一户一表”安装的有关内容已在前文中有明确,此处不再赘述。 |
| 3 | 市民刘先生 | 明确改造收费边界,厘清历史责任,避免重复收费。 | 采纳 | |
| 4 | 市民杨先生 | 增设困难群体差异化减免政策,贴合凯里低收入、老年居民多的民生现状。 | 不采纳 | 已制定对低保等低收入用户实行减半收取的优惠政策,下步将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因地制宜落实好困难群体的价格优惠政策。 |
| 5 | 市民杨先生 | 成本监审、定价机制应当公开透明,实行“最高限价、据实结算”,保障群众知情权。 | 部分采纳 | 1.采纳成本监审、定价机制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建议,按规定公开成本监审结论,要求实施单位明码标价; 2.“一户一表”改造收费实行政府定价,不适用“最高限价、据实结算”模式。 |
| 6 | 市民杨先生 | 配套明确施工、质保、后续运维责任,解决老旧小区改造扰民、后期维修扯皮问题。 | 不采纳 | 凯里市“一户一表”改造整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该意见属于改造实施工作内容,我委会将该意见移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改造实施环节统筹研究吸纳。 |
| 7 | 市民杨先生 | 建立小区分类实施机制,尊重小区业主集体意愿,不强制推进改造。 | 不采纳 | 文件已明确“以居民住宅小区或“楼栋”为单位自愿申请改造”。 |
| 8 | 市民杨先生 | 完善改造后配套服务,适配凯里老年群体较多的现实情况。 | 不采纳 | 凯里市“一户一表”改造整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该意见属于改造实施工作内容,我委会将该意见移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改造实施环节统筹研究吸纳。 |
| 9 | 市民杨先生 | 统筹资金渠道,降低居民出资压力,落实“多方共担”思路。 | 不采纳 | 凯里市“一户一表”改造整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该意见属于改造实施工作内容,我委会将该意见移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改造实施环节统筹研究吸纳。 |
| 10 | 市民杨先生 | 明确历史遗留公摊水费问题处置方案。 | 不采纳 | 凯里市“一户一表”改造整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该意见属于改造实施工作内容,我委会将该意见移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改造实施环节统筹研究吸纳。 |
政策通知公告
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民对《凯里市居民住宅小区供水“一户一表”改造费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2026/10/08 1.8w 阅读 45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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