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停止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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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我局负责组织开展广州市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截至2026年10月8日24时,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广州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已达到补贴资金总额上限,补贴资金预算已经申请完毕。自2026年10月10日00时起,“粤焕新”小程序将停止受理广州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包括淘汰更新补贴申请中的新增淘汰车辆),已提交的补贴申请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继续审核,相关补贴资金依据“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以平台系统记录的申请提交时间顺序审核与发放,最终补贴金额以审核确认结果为准。咨询电话020-83190024。
特此公告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