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2026年第二次企业职工申领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 号)规定,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10月28日组织企业职工申领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 号),经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专家鉴定,共33人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鉴定结果不合格人员如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通过廊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联系电话:0316-2220025,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
附件:廊坊市2026年第二次企业职工申领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