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策公示公告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恢复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的公示

2025/09/14 1.3w 阅读 353 点赞

2025年9月11日我中心对琼中大参林营根兴教大药房(个人独资)开展核查。经县医保局同意,现将定点零售药店核查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版)》相关条款规定,琼中大参林营根兴教大药房(个人独资)已在限期整改期内完成整改。从2025年9月16日起恢复琼中大参林营根兴教大药房(个人独资)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恢复1家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