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炭南路—教育路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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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炭南路—教育路连接线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花都区;广东佛山南海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和佛山市南海区,南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现状教育路,往北上跨西南涌后,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现状X276县道衔接,路线全长约1.307公里,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设计车速40km/h,设双向2车道,设置大桥500m/1座。 |
环评机构 | 珠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