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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沧州鹏发管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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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经济开发区蒲洼城园区、浦一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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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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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监察四科 |
执法人员:刘金祥、崔玉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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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26年7月21日 |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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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场所:会议室(管理资料)、生产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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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
1.2026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经主要负责人签批,未明确新员工培训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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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隐患整 改情况 |
经复查,该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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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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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沧州鹏发管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026/10/19 1.8w 阅读 36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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