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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红莫镇果布村、回龙村、司金村等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凉山州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红莫镇果布村、回龙村、司金村等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批复
凉府函〔2025〕31号
喜德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红莫镇果布村、回龙村、司金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4〕35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两河口镇两河口村、洛各村、波振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4〕50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拉克乡吴哈村、源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4〕51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两河口镇红星村、补曲洛村、瓦库村、三合村、觉钉村、甘多村、波振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4〕52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光明镇阿吼村、莫洛村、马厂村、沙洛村、炭山村、丕约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4〕53号)、《关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鲁基乡依洛洛村、鲁基村、大埂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的请示》(喜府〔2024〕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喜德县红莫镇果布村、回龙村、司金村等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实施方案。
二、请你县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妥善安置参与农户,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凉山州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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