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宁河区新增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2026-11-06

2026/11/05 城事通编辑部 1.3w 阅读 73 点赞 查看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宁河分局交通管理支队拟启用新增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驾驶人接打电话),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5.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不记分

6.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8.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点位明细

附件:宁河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具体位置

1

马江路与西关引河路交口

2

马江路与西关引河路交口东侧30米处

3

马江路与西关引河路交口西侧30米处

4

马江路与西关引河路交口南侧30米处

5

马江路与西关引河路交口北侧30米处

6

津芦公路25公里700米处

7

津芦公路与海航路交口东侧30米处

启用时间

2026年11月13日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月1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