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我市召开2026—2027年度基本医保参保动员暨集中宣传月启动会,解读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部署全民参保及集中宣传工作,下达各区县参保任务,全力推动应保尽保。
202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与上年保持不变;财政补助标准在上年700元的基础上增加24元,达到每人每年724元,补助资金按照铜川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比例由各级财政分担。全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10月至12月25日。
困难群体分类资助参保。我市实行参保分类资助政策:对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纳入农业农村部门常态化帮扶阶段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按照我市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执行,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参保资助资金由财政资金和医疗救助基金解决。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参保对象,资助标准按就高原则执行。
大病保险实施参保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执行大病保险待遇差异化激励政策:断保后重新参保,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下调3000元;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当年无医保基金报销的参保居民,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零报销激励两项累加提升额度,不超过我省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的20%;参保人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既往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再参保,连续参保年限重新核算。
参保与待遇享受规则。集中缴费期内正常连续参保人员,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非连续参保人员执行待遇等待期制度,基础等待期3个月,每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新生儿出生当年及次年不设等待期,出生90日内缴纳当年保费,待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90日后、当年内完成缴费,待遇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军人退役当年、刑满释放人员等绿色通道人员,自缴费之日起当年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张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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