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
(第二批)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督促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张掖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选编2026年全市5件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以案促治。案例涵盖拖欠农民工工资、招用未成年人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旨在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依法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等合法权益,推动劳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案例一:甘州区某酒吧违法招用未成年工案
案例概要:甘州区人社局依托部门联动机制,快速查办、规范执法,构建“发现—取证—处置—宣教—长效管控”全链条办案模式,依法查处娱乐场所违法招用未成年人行为,彰显劳动保障监察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履职导向。
【基本案情】2026年2月,甘州区人社局联合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成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组,对辖区经营性娱乐场所开展全覆盖用工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核查甘州区某酒吧用工台账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时,发现该酒吧招用1名未成年人从事酒水服务工作,务工时长1个月,涉嫌违法招用未成年工。检查组现场固定线索,甘州区人社局当日立案查办。
调查阶段,执法人员对酒吧经营者杨某某进行调查询问,并收集身份证复印件、考勤记录、工资微信转账凭证、现场检查影像等证据材料;文旅部门核查该酒吧娱乐场所经营资质,公安部门协助核实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多部门证据相互印证,锁定违法用工事实。
经查,甘州区未来之星酒吧招用未成年人,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甘州区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酒吧立即停止违法用工、清退未成年人,全面整改用工问题,完善入职人员身份核验登记流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对该酒吧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信用中国”平台,纳入行业经营信用监管台账,开展行业警示教育。
【典型启示】酒吧、KTV等娱乐场所是违法招用未成年工的高发领域。部分经营主体法治意识淡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招用未成年人,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本案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快速查处,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落实行业信用监管和普法教育,实现案件查办、普法引导与常态化治理一体推进。案件完整呈现了文旅娱乐场所违法招用未成年人案件在联合执法、证据固定、法律适用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操作要点,对同类案件查办具有参考借鉴意义,为规范文旅娱乐场所用工秩序、防范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板。
案例二:酒泉市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概要:临泽县人社局厘清企业商事纠纷与工资支付法定责任边界,压实劳务公司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针对案件负责人失联的问题,通过向其家属开展普法疏导,促成负责人配合调查;结合失信惩戒、刑事风险提示等手段,柔性释法与刚性约束同步实施,妥善化解欠薪纠纷。
【基本案情】2025年8月至9月,徐某等19名农民工在酒泉市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揽的番茄加工项目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合计9.09万元。项目完工后,该公司负责人于某某以与发包方存在工程质量纠纷、尾款未结清为由拒不支付工资,长期失联,拒接电话。2026年2月,徐某等劳动者向人社部门投诉,临泽县人社局迅速立案核查。
针对该公司负责人规避调查、失联逃逸的情况,执法人员通过对其家属开展普法疏导,成功联系到于某某。经查,发包方已向该公司支付劳务费5万元,但该公司未向务工人员发放工资。执法人员依法送达执法文书,调取承包合同、工资表、职工花名册等资料,制作询问笔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逾期未改正。
2026年3月12日,临泽县人社局依法将酒泉市某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告知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违法过错,主动筹措资金,全额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典型启示】农民工工资应当优先清偿,用工单位不得以与第三方存在经济纠纷为由推卸工资支付的法定责任。本案通过对涉案人家属开展法治宣讲,推动失联负责人配合案件调查,为处置责任人失联类欠薪案件提供了可行办法。案件办理过程中,兼顾释法说理与惩戒警示,运用失信联合惩戒、行刑风险提示等措施,督促企业主动清偿欠薪,为劳务公司引发的同类欠薪案件处置提供参考。
案例三:张掖某娱乐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概要:甘州区人社局加大“九小场所”劳动保障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推动欠薪矛盾实质性化解。
【基本案情】2025年10月8日,甘州区人社局接到祁某某等劳动者投诉,反映其在张掖某娱乐有限公司酒吧从事营销、保洁等工作期间被拖欠工资,且该公司负责人黄某拒接电话。甘州区人社局立即开展现场核查,约谈公司负责人黄某,逐一登记劳动者信息,通过调查询问、制作笔录、收集书证等方式固定案件证据。
经查,该公司银行账户存在资金往来,具备工资支付能力,但仍拖欠36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9.6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甘州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足额支付拖欠工资。黄某虽口头承诺支付,但未实际履行,随后关闭通讯、隐匿行踪,逃避工资支付义务。
2025年11月12日,甘州区人社局将该案相关证据线索移送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11月22日,黄某在浙江省湖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黄某筹措资金,全额支付36名劳动者工资。2026年1月12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就黄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甘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黄某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典型启示】劳动者依法享有按时足额获取劳动报酬的法定权利,用工单位不得无故拖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用工单位具备工资支付能力,但其负责人采取逃匿手段逃避支付义务。人社、公安、检察多部门协同联动,在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的同时,促成欠薪全额清偿,以刑事惩戒倒逼欠薪清偿,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
案例四:临夏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概要:山丹县人社局快速响应欠薪投诉线索,依法开展调查处置,督促用工单位规范用工、足额兑付拖欠工资,推动欠薪纠纷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基本案情】2025年12月12日,张某某等12名农民工向山丹县人社局投诉,反映其在临夏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务工期间工资被拖欠。山丹县人社局迅速立案,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关用工资料。经查,该公司拖欠12名劳动者工资合计46.07万元。同年12月18日,山丹县人社局在项目所在地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足额支付拖欠工资。
整改期限届满,该公司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法定代表人失联逃避调查。山丹县人社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核查,查询企业银行账户、不动产登记信息,核对资金流水,发现该公司资金去向不明,存在转移、隐匿资产情形,认定其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经人社、公安协同推进,2026年1月6日,该公司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典型启示】欠薪案件处置应当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即查、快查快处”。山丹县人社局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责令改正等法定程序,对经责令支付仍拒不兑付工资、涉嫌犯罪的,及时启动行刑衔接机制,推动欠薪清偿落地,筑牢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底线。本案警示,用工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不能以失联、转移隐匿资产等手段逃避法定义务,相关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行政惩戒,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五: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案例概要:民乐县人社局针对同一项目多班组分批投诉欠薪问题,实施并案核查,扎实固定证据链条,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严肃整治工程建设领域总分包环节截留拖欠工资问题,防范化解欠薪风险,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
【基本案情】2025年11月,民乐县人社局陆续接到李某、李某某、杨某某等多名农民工投诉,反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项目水暖、电器安装等多个班组工资被拖欠。为提升办案效能,全面查清事实,民乐县人社局对多条投诉线索并案立案调查。
经查,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项目整体工程款拨付比例85.5%,劳务分项工程总结算金额341.33万元,劳务费实际支付率97.7%,项目款项拨付充足,具备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客观条件。但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仍截留资金,拖欠水暖班组、电器班组多名农民工工资,引发多次投诉。
调查期间,民乐县人社局依法向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交相关用工材料,该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调查。执法人员遂向施工总承包单位调取总分包合同、结算凭证、付款记录等关键书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此后,民乐县人社局先后多次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甘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整改期满后,涉案单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主观恶意突出。
2026年2月,民乐县人社局将该案移送民乐县公安局立案侦办,针对公安机关退回补充材料意见,精准完善证据和程序卷宗,再次移送公安机关,持续推进刑事追责工作。
【典型启示】农民工工资事关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本案中,项目劳务费拨付充足,涉案企业及实际责任人具备工资支付能力,仍截留拖欠农民工工资,在责令限期支付后拒不改正。人社部门严格规范并案办理、证据固定、文书送达、行刑移送等执法流程,在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的同时,对工程建设领域总分包环节截留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