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6/01/12 1.5w 阅读 214 点赞

     一、背景依据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2025年8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05〕22号)、《关于推动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05〕21号)。为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基础上,重点研究提出宁德市生育支持叠加政策措施,起草《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聚焦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构建完善我市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助力宁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口支撑。

  三、制定过程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市卫健委牵头起草《若干措施》,并向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进行吸纳完善。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召开会议,专题听取《若干措施》起草情况汇报,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有关要求,履行了合法性审查、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12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若干措施(送审稿)》。12月26日,《若干措施》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四、期限范围 

  《若干措施》自2025年12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五个方面共13条促进生育养育教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完善保险待遇、强化住房支持、加大普惠托育服务、推进教育供给。

  主要特点:

  (一)给予资金补助。因医学需要采用“试管婴儿”辅助生育且符合生育政策的给予2万元补助,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再给予补助5万元。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购房补贴。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的,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

  (二)完善保险待遇。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提高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住院分娩报销比例,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三)强化住房支持。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租住商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四)加大普惠托育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为群众提供就近便利的普惠托育服务。提出到2026年底,市、县两级中心城区应按公办幼儿园总数开设同等数量的公办托班。

  (五)推进教育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对三孩家庭子女可予以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等机构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以缓解育儿压力。

  六、注意事项 

  本措施实施后,如具体条款遇有关政策修改,则适用修改后政策;遇有关政策废止,则条款不再适用,具体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及以上伤残),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宁德市卫健委

  联系电话:0593-229951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