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冀交办运〔2023〕35号)规定,现将10名城市客运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合格证明延期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附件:
沧州市城市客运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期通过名单
沧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1月2日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通知》(冀交办运〔2023〕35号)规定,现将10名城市客运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合格证明延期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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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城市客运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延期通过名单
沧州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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