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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4/27 1.4w 阅读 253 点赞

乐府办〔2018〕57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科技活动月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8年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

2018年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

为做好第十四届科技活动月活动工作,按照省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第十四届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的通知》(琼科〔2018〕1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动员全县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建设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中,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美好新乐东提供科技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组织协调好全县科技活动月的各项工作,因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对县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珏(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策晓(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传华(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员:符天(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才锋(县农业局局长)

杜文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彭文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万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翔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筠(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郑金荣(县司法局局长)

李克强(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副局长)

徐海峰(县财政局副局长)

曾锋(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海标(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敏(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正安(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杨文贵(团县委书记)

傅德蓉(县妇联主席)

陈运驰(乐东气象局局长)

潘文俊 (乐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秀全(乐东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县科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韦传华兼任。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第十四届科技活动月以“科技创新·强国富民”为主题,举办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围绕主题,结合乐东经济发展需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点开展以下科普活动:

(一)结合精准扶贫开展科技扶贫

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副镇长等开展科技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展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建设成效,宣传科技支撑精准扶贫脱贫的重要作用,在全县形成科技界精准扶贫务实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举办特色科普活动

针对公众对科技多样化需要,特别是科技种植、食品安全、空气质量、应急避险、防灾减灾、低碳节能、健康生活、消防安全、法制宣传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普需求,组织举办科普讲解、青少年创新大赛等体验性强、参与度大的科技活动,组织专家面对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培训,送科普电影、科普图书、法律下乡和举办科普讲座、科普竞赛、送医送药下乡等公益科普活动。

(三)开放优质科技资源

推动科普基地、科普示范学校、教育实践基地等科技科普资源向社会开放,组织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设施到基层展示,动员科技专家和科普志愿者送科技进社区、进农村,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近距离接触科技,体验科技魅力,激发科学兴趣。

(四)营造创建文明县城和科技创新创业氛围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开展社会文明大行动学与做、知与行有机结合,改造城乡面貌、转变社会风气、提升国民素质;提高城镇劳动者和广大农民的科学生产生活能力,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的提高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跨越提升。加强科普宣传,倡导科学文化,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热心参与科学普及工作,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养,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创新、参与创业,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文化氛围。

五、活动形式

根据公众需求多样化的特点,针对不同群体,策划组织特性鲜明的互动型、体验式科普活动,吸引广大公众参与,可采用科技下乡、医药下乡、科技展览、科技咨询、科普赛事、科普电影、科普讲座、科普大蓬车、科普视频、科普摄影、科普游戏、科普图书展览、网络互动科普等多种形式,增强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

六、职责分工

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县地震局):召开各成员单位协调会,制定科技活动月实施方案和开幕式方案,负责组织、督促、协调、推进全县科技活动月的筹备工作和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对科技活动月进行宣传报道,组织有关媒体进行科普宣传。

县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农村科普、青少年科普、企业科普、社区科普、科普大集等相关活动。

县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本部门职责相关的科技、科普活动,协助做好科技活动月开幕式等大型活动组织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科技活动月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得力的人员具体负责,加强对科技活动月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保证经费。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安排科技活动月的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科技活动月抓实办好。

(三)精心策划。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策划具有特色的活动项目,并结合实际,统筹资源,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报送给县科普活动领导小组的项目认真实施,抓好落实。

(四)加强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纵向沟通,做好横向联系,整合力量,提高活动的效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

(五)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对本届科技活动月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形成活动月总结,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2018年6月3日前报送至县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潘开代,电话:85523585,13016266228,邮箱:w8552358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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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