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中府办〔2018〕56号)要求,现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众接待大厅改造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实施方案预算批复总投资为976182.15元,其中建安费851885.11元。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群众接待大厅改造项目,项目概况为对原信访服务中心一层局部及二层局部区域进行装修改造:
一、一层改造后功能分为接待大厅,信访服务中心,婚恋家庭调解室,劳动仲裁调解室,综合调解室、公共卫生间;
二、二层对原有三间办公室及公共卫生间装修改造;
三、信访服务中心旁车棚改造,改造后主要功能为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及公共法律援助中心,一层轻钢结构建筑,建筑面积为124.65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及办公家具、办公设备采购安装等。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
受理单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新18976447381
特此公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