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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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资产转让,工伤责任由谁承担?
2025/05/31 1.6k 阅读 263 点赞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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