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市委书记李军杰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推动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吴琼,市委副书记廖进军出席。
会上,武汉大学教授江国华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六个基本理论命题作了专题辅导报告,系统阐释了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法理内涵与制度规范。报告紧密结合黄冈民族工作实际,深刻剖析了实践重点,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和实践指导性。
李军杰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规定,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法治化的标志性成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部法律颁布实施的重大政治意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族工作。要及时将该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不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依法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本领。要将该法普法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总体规划,开展分众化、靶向式宣讲,推动普法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全社会营造全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李军杰强调,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务实高效做好民族工作。要持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依托黄冈丰富红色资源,擦亮“赓续红脉·道中华”品牌。要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立足特色产业和文旅资源,常态化办好“大别天山石榴情”等交流活动,打造各族学生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校园环境。要着力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把民族工作深度融入全市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大局,落实好差异化帮扶政策,补齐民族地区民生短板。要着力守牢民族领域风险底线,完整准确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
李军杰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战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大格局。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