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完善保护管理制度,提升保护管理水平,市住建局根据国务院《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对《张掖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就《张掖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1月14日前按照以下要求和方式反馈:
1.反馈意见请注明具体条款、修改建议及理由,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2.邮寄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发展大道中央商务广场东侧张掖市司法局立法和行政执法指导审查科孙艳萍收,邮政编码:734000。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3.电子邮箱:zysflf@163.com。
4.联系电话:0936—5992767。
附件:1.《张掖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
2.《张掖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起草说明
3.《张掖市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办法(修改送审稿)》依据对照表
张掖市司法局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