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玛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牧民在街上抱着一只野生动物幼崽。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将牧民及野生动物带到大队进行调查了解。

经过询问得知,两位牧民在欧拉镇牧场放牧期间,发现一只落单的野生动物幼崽,随即将野生动物带至县城,欲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经过民警图片资料比对,确定该野生动物幼崽为“三有”动物—狍鹿。因狍鹿幼崽无法独立野外生活,民警将其送往欧拉鹿场养殖。
8月3日上午,玛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有牧民在街上抱着一只野生动物幼崽。接到报警后,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并将牧民及野生动物带到大队进行调查了解。

经过询问得知,两位牧民在欧拉镇牧场放牧期间,发现一只落单的野生动物幼崽,随即将野生动物带至县城,欲交给有关部门处理。经过民警图片资料比对,确定该野生动物幼崽为“三有”动物—狍鹿。因狍鹿幼崽无法独立野外生活,民警将其送往欧拉鹿场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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