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24号)收悉。富兴街位于邢台市任泽区邢湾镇邢湾路北侧,于2023年4月19日划拨给邢湾镇人民政府,面积7207.6平方米(10.81亩),因规划调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现依法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你局要依法依规尽快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2024年5月29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24号)收悉。富兴街位于邢台市任泽区邢湾镇邢湾路北侧,于2023年4月19日划拨给邢湾镇人民政府,面积7207.6平方米(10.81亩),因规划调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现依法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你局要依法依规尽快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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