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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收回富兴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2024/05/29 1.7w 阅读 282 点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24号)收悉。富兴街位于邢台市任泽区邢湾镇邢湾路北侧,于2023年4月19日划拨给邢湾镇人民政府,面积7207.6平方米(10.81亩),因规划调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现依法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你局要依法依规尽快做好土地收储工作。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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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