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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广东省酒旅产业投资分片区对接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2026/10/10 8.6k 阅读 177 点赞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广东省酒旅产业投资分片区对接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开展“2026年广东省酒旅产业投资分片区对接活动”项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编号:CYC202628

  (二)项目名称:2026年广东省酒旅产业投资分片区对接活动

  (三)预算金额:项目最高限价80.32万元。

  (四)服务需求:

  1.分四个片区举办四场对接活动。计划于11月举办珠三角片区和粤东片区,12月举办粤西片区和粤北片区,具体时间根据各地市筹备情况确定。

  2.10月底前完成摸底与邀约。摸排各地酒旅产业招商需求,收集重点酒旅招商项目,编制《招商项目手册》。根据项目属性,定向邀约头部酒旅集团、民宿品牌及产业基金等。

  3.10月底前完成匹配与预热工作。活动前完成供需信息双向互通,将筛选后的项目清单提前推送给意向品牌方及资方,同步收集各品牌、资本机构商务合作条款、选址标准、投资规划方向及诉求,建立投资资源台账。

  4.各片区活动采取“半天会议精准对接+半天/一天实地调研”的模式开展。

  5.活动后做好“信息留存”与“长线服务”。将活动后收集到的项目需求与资方选址标准等录入数据库。对于现场表达出浓厚兴趣的意向项目,1个月内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对接进度,协助协调解决跨部门沟通难题。搭建长期沟通平台,保持与品牌方和资方的紧密联系,持续推动项目落地。

  6.统筹落实本次活动全流程保障工作,含活动前期物料设计制作、场地及设备租赁、食宿交通等配套服务;活动结束后开展跟踪回访、成果归集与数据统计分析等后续工作。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酒旅产业招商引资产业资源和专业经验。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声明函。

  6.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报价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声明函。

  (二)由于该服务项目要求承办单位具有非常丰富的酒旅招商引资资源和专业的产融策划执行经验,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报价人,如果是中小微企业,请一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10日公告之时至10月15日期间访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hly.gd.gov.cn/)免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邮箱地址:wl_gdwltcyfzc@gd.gov.cn),确认收到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比选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应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8楼产业发展处)。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其他

  我厅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邀约和合同订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解释原因。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邹先生    

  电话: 020-37803716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邮政编码:  510080  

  附件:2026年广东省酒旅产业投资分片区对接活动项目比选文件.doc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