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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抓紧申报!2026年年度“规上”企业入库纳统开始啦!

2026/11/04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443 点赞 查看原文

各有关企业:

2026年年度“规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已启动。近期,南宁市各级统计部门将走进辖区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排核查。如贵企业已达到入库标准,具备报送条件,欢迎主动联系属地统计机构,积极配合核查,如实提交申报资料,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助力首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什么是“规上”企业?

“规上”企业是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统计调查单位的统称,也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部分服务行业规模以上法人单位,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二、入库纳统,意义何在?

依法依规进行纳统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以及国家统计局《统计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达到一定的规模标准且具备报送数据条件但尚未纳入规上单位统计调查的单位,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供证明单位达到入库规模标准的资料,进行纳统申报。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先入库,后报数”。达标单位按照规定流程逐级审核上报后,最终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方可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纳入“规上”统计,定期报送统计数据。

从宏观层面看,“规上”企业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有助于客观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入库质效直接关系经济运行监测、产业结构研判以及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准确性。

从微观层面看,“上规入统”是企业转型升级助推器。多数产业扶持、技改补贴、专项资金、专精特新认定、融资白名单等惠企政策,均以“规上”企业为准入门槛,入统是享受政策红利的前提。同时,“规上”企业身份代表经营规范、实力过硬,是企业发展的“金名片”,利于企业争取信贷、拓展市场,提升合作信任度。

入库纳统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业服务水平。

三、申报入库后,企业经营信息会不会被泄露?

不会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向他人非法提供。

四、“规上”企业入库标准是什么?

按照“先入库,后报数”的原则,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需经各级统计机构依据单位提交的资料审核确定后,做出相应处理。不同行业入库标准不一样,具体如下:

行业

上规(上限)入库标准

工  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建筑业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


#批发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住宿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部分服务行业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行业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

五、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按制度要求,申报入库单位一般需要根据行业类别和审核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包括:

①《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纳入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③有关行业所需资质证书;

④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等财务资料;

⑤审批备案、现场照片、补充说明等其他材料。

除以上申报资料外,按照《统计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部门可根据审核需要,要求补充其他佐证材料。具体可咨询所在辖区统计机构。

六、什么时候可以提交申报材料?

年度入库共分两批次申报,市级申报截止时间为:

第一批:2026年11月25日前;

第二批:2027年1月6日前。

如贵企业符合以上国家统计一套表调查单位的基本条件,请及时联系并配合辖区统计机构人员向上级统计部门申报入库。贵企业所提供的资料,只作为辖区统计机构向上级统计部门申请纳入国家统计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的佐证材料,不作为政府其他部门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请放心申报!

对贵企业的支持和配合,我们表示衷心感谢!祝贵企业事业发展蒸蒸日上!

南宁发展需要您的支持!

七、南宁市统计部门联系电话  

如需咨询详情,请拨打贵企业所在地统计机构咨询电话。

南宁市统计局

0771-5538067

隆安县统计局

0771-6508025

兴宁区统计局

0771-3296867

马山县统计局

0771-6818534

青秀区统计局

0771-5826131

上林县统计局

0771-5222192

江南区统计局

0771-4887910

宾阳县统计局

0771-8230992

西乡塘区统计局

0771-3118872

横州市统计局

0771-7250520

良庆区统计局

0771-4501305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普查中心

0771-5816552

邕宁区统计局

0771-4712538

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普查中心

0771-2808730

武鸣区统计局

0771-6301815

东盟经济开发区统计普查中心

0771-6302116

重点提示:年度入库适用对象为持续经营、年内达到纳统标准的工业、批零住餐和服务业企业。

                                    南宁市统计局

                               2026年1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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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