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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滋事还辱警?拘!

2026/07/28 城事通编辑部 1.3w 阅读 153 点赞 查看原文
醉酒滋事还辱警?拘!
醉酒撒泼、当众辱警
挑战执法权威,绝不姑息!
近日
池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接到群众报警
辖区敬老院附近
一名男子醉酒滋事
肆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接警后
民警迅速抵达现场
开展劝导教育
责令该男子配合现场执法工作
但该男子借酒逞凶
拒不配合劝导
公然辱骂现场民警、辅警
多次口头警告后
男子依旧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
为保障公共秩序
民警果断将该男子依法带离
男子酒醒后
对其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目前
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或者执行上述紧急任务的专用船舶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检查点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执法权威不容挑衅
醉酒不是违法挡箭牌
肆意滋事、辱警抗法
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从严查处
绝不姑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务资讯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