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规范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协同合作的授权运营格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工作部署,激发数据价值的关键举措。我市已建成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直达系统等数据基础设施。政务数据全量归集,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1.7万余条,汇聚数据总量突破210亿条。公共数据资源丰富,中药材、花椒、油橄榄等特色农业产业和文旅、金融、电子商务、防灾减灾、社会治理等领域积累了大量高价值数据资源,亟需通过安全合规的授权运营模式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省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陇南市市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二、制定主要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数据规〔2025〕27号)、《甘肃省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5〕75号)等文件精神;
2.陇南市已具备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条件。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括十二个部分和附件,对授权运营名称、授权运营必要性与可行性、实施机构与授权运营模式、运营机构条件、授权运营数据、规范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定价和收益分配管理、安全要求、各方权利与义务、运营评价、监督管理,以及拟提供的市级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第一批)进行规定。
(一)授权运营名称
陇南市市级公共数据资源整体授权运营。
(二)授权运营必要性与可行性
1.规范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纵深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数实融合发展,激发数据价值的关键举措。
2.我市已建成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在特色农业、文旅、电商、防灾减灾、社会治理等领域积累了高价值数据,具备开展授权运营条件。
(三)实施机构与授权运营模式
明确市数据局为市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施机构,陇南市市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采用整体授权模式。
(四)运营机构条件
运营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要求:1.资质与信用要求;2.安全能力要求;3.技术与团队要求;4.资金保障要求;5.本地化服务要求。
(五)授权运营数据
1.数据资源范围;2.数据资源目录;3.数据更新与质量管控。
(六)授权运营实施规范
1.运营期限:首期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
2.建设内容:运营机构依托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建设市级统一授权运营功能节点,落实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安全底线;
3.实施进度:试点启动期、拓展提升期、长效运营期;
4.考核评价:由市数据主管部门开展年度综合评价。
5.退出机制。
(七)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
1.公共治理、公益服务类;
2.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类。
(八)定价和收益分配管理
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实行定价管理,由价格主管部门、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按照权限负责。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对数据提供单位、运营机构等相关主体进行收益分配。
(九)安全管理要求
1.全流程安全管控;2.个人信息保护;3.应急处置机制;4.常态化监管。
(十)各方权利与义务
1.实施机构;2.数据提供单位;3.运营机构。
(十一)运营评价
市数据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授权运营工作开展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十二)监督管理
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筑牢监管防线。
(十三)附件
拟提供的市级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清单。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市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