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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社保服务大厅新冠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

2022/04/05 1.7w 阅读 93 点赞

根据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各社保服务大厅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现提示如下:

一、倡导首选网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网上办理。如您需要办理社保(医保)业务,您可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海南一卡通”APP、“海南医保”小程序等方式进行办理;个人社保查询业务可登录“椰城市民云”“支付宝”等手机APP进行查询。

二、进出人员防控

为避免因人员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前往各社保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自觉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对健康码及行程码进行信息检查登记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体温发热超过37.3℃、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和非“绿码”者,不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三、实行即办即走

请前来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严格遵循“一事一人”的办事原则,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已成功排队取号的办事群众,请分散间隔就座,按照叫号顺序依次办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事项办理随办随走、不要停留,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立即离开社保服务大厅和四个区社保所。

四、做好防护保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保障公众健康,我局将采取更加严密措施,加大通风、消毒、清洁、监测等防疫工作力度。办事群众如有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劝返。每日给各窗口工作人员发放口罩、手套、酒精等个人防护物资,如出现个人身体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应暂停工作并做进一步检查,确保健康与安全。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2年4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