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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10/26 1.5w 阅读 154 点赞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推动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的指导意见》要求,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我省医养结合服务价格政策,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团队,委托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收费价格政策分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价格政策的统一部署,研究完善我省医养结合服务收费价格相关制度,厘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模式、收费项目,研究出台政策指引相关素材,引导机构合规合理收费,

  一、委托单位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委托业务及经费

  医养结合服务收费价格政策分析项目,经费15万元。

  三、业务要求

  (一)委托业务开展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底。其中2026年12月底前完成现行政策文件汇总梳理、相关行政部门和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访谈调研;2027年1月底前完成相关研究,提交分析报告初稿;2027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形成政策建议,并提交完整项目成果资料。

  (二)受托方负责系统梳理国家、我省现行关于医养结合服务的收费项目、价格管理、医保支持、成本调查、特殊人群补贴等相关政策,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开展访谈和调研,深入分析现行价格收费政策、模式的实施成效和难点堵点,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做法,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及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开展咨询、研讨和论证,提出我省医养结合服务、尤其是公立医疗机构举办的养老机构相关服务在收费管理模式、收费项目设置、收费监管、促进医养融合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建议。

  (三)受托方最终形成的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须把握以下四方面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养老难题,以完善价格机制为切入口,推动提高供需精准适配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坚持普惠可及。通过界定机构范围、压实认定责任、加强价格引导、强化政策倾斜,推动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营可持续的普惠养老服务提质扩面。三是坚持分级分类。区分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等不同机构类型,基本服务、非基本服务、上门服务等不同服务类型,医养结合、居家、社区等不同服务模式,实行针对性、差异化的收费管理方式,引导增加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四是坚持统筹施策。加强价格政策与补贴支持、行业管理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压实地方、部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形成支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四)受托方组织开展的访谈调研、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须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整理保存。完成相关研究后及时向委托方提交《广东省医养结合服务收费价格政策分析报告》及相关政策建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主体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要求,服从委托业务的统筹安排和监督管理,自觉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三)申报团队须具有老龄健康、医养结合、医疗服务价格、养老服务收费政策的相关研究和实践基础,具备政策梳理、实地调研、专题研讨和研究报告编撰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医养结合领域的深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践经验。

  五、申报时限及方式

  申报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5个工作日)。

  申报单位请如实填写《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于申报时限结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盖章纸质件同时寄送至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六、受托方确定方式及相关事宜

  委托方将择优确定受托方。申报人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应在1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委托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348437。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电子邮箱:wsjkw_liangmr@gd.gov.cn。


  附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项目申报书.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10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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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