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4〕17号)收悉。经2024年第二次土委会研究,同意你局对2024-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划拨方案。你局要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2024-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2024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2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方案
一、划拨用地申请人
2024-23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2024-23号宗地项目为任泽区光明保租房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4-23号宗地位于任城镇光明路西侧,面积2407.96平方米(3.61亩),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54米,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以上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配套齐全各项公建设施,其中不再实物配建幼儿园,需参与政府主导的统一配建,各项配套设施在建设完成后应无偿移交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