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租售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告

2026/10/24 1.8w 阅读 401 点赞


《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建〔2022〕5号)于2022 年 10 月25日起正式施行,后延期2年,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5日,现有效期已届满。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租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随建〔2022〕5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自2026年10月26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告。

                          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10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