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4年度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2024年根据《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凉财社〔2024〕4号)、《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上划2024年城乡医疗救助县(市)配套资金的通知》(凉财社〔2024〕53号)、《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凉财社〔2024〕67号)、《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凉山州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州级“统收统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凉财社〔2024〕75号)、《凉山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凉财综〔2024〕27号)等下达州财政局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8193.43万元,执行全州统收统支制度。
2024年州医保局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合规性、导向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设立绩效目标和制定年度收支计划,定期对绩效目标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对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全面的监督。
2024年州医保局积极围绕“健全医保、规范医药、创新医疗”狠抓慢性病鉴定、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精准帮扶、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工作展开,均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工作及服务情况得到服务对象普遍认可。为推进全州医保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帮扶对口贫困村脱贫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2024年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财政安排资金58193.4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2802.54万元,省级财政安排17014.89万元,州级财政安排960万元(其中福彩公益金200万元),县市及财政安排17416万元。所有到位资金均及时划拨至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州级统筹管理。
2.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力度,规范使用范围,严格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统一按财务管理要求进行财务核算。
3.我州于2022年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统收统支的州级统筹,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统一纳入州财政专户,统一救助标准和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管理核算资金。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4年度医疗救助基金总额为59105.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5.67万元,当年财政安排58193.43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216.03万元),支出58125.76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7624.64万元,住院、门诊救助及其他支出30501.12万元),当期资金使用率为99.51%,当期结余283.70万元,年末累计结余979.37万元,资金得到有效使用,确保了救助对象各项待遇落地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积极推进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参保覆盖率达到100%。
2.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医疗保险待遇落实,应救尽救。
3.财政补助资金按时到位。
4.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凉山州资助参保人数为1441368人。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人次数为23.77万人次。随着乡村振兴等各项惠民政策的开展落实,医疗救助人数趋势性减少,同时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人次数也会相对减少。医疗救助门诊救助人次数为17.74万人次。基金累计结余占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比重1.65%,在指标值15%以内。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已达100%,全覆盖。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指标值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2024年完成对185.14万人次的资助参保及救助保障,符合指标值要求。
质量指标:“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指标值为“≥70%”,完成值为“76.66%”;“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指标值为“≥99%”,完成值为“100%”,2024年凉山州144.79万重点人员100%动态参保,共用26459.00万元资金为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重点人员资助参保,实现了应资尽资;“医保综合监管能力”指标值为“按照对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较2023年强化了基金监管力度,年初制定印发了《2024年凉山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抽查复查和专项检查工作,实际检查医疗机构数量为50家,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州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暨案件评审会议,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指标值为“≥80%”,完成值为“98.08%”,医保局分别向参保对象、特困、低保等人群发放调查问卷共229份,收回有效的满意度调查问卷229份,每份调查表分值为100分,总共得分22460分,平均得分为98.08分;“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指标标为“明显提高”,我州开展“一站式”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较2023年增加了7家,完成值为“明显提高”;“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指标标为“明显提高”,我州开展“一站式”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2024年较2023年增加了7家,完成值为“明显提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指标值“有效缓解”,按要求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际报销比例为76.66%,完成值为“有效缓解”。
可持续影响指标:“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指标值为“成效明显”,严格执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凉山州144.79万重点人员100%动态参保,共使用2.76亿元资金为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重点人员资助参保,实现了对救助对象“应资尽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完成值为“成效明显”;“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指标值为“成效明显”,落实三重保障制度,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门诊和住院就医608.57万人次,符合范围金额50.18亿元,基本医保支付33.28亿元,支付比例为75.22%;大病保险赔付17.19万人次2.2亿元,医疗费用救助41.51万人次3.05亿元,完成值为“成效明显”。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救助对象对救助工作满意度”指标值为“≥85%”,完成值为“98%”,医保局通过办事大厅现场满意度评价及向困难群众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等方式,共完成对250余人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8%。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当前我州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资金的监督及时到位,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州绩效自评结果将继续运用于资金缴存、拨付以及监管方面,持续完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护航全州医保基金行运致远,围绕年初既定绩效目标开展医疗保障工作,持续注力于提高参保群众待遇、减小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和维持参保群众满意度;逐步推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释放医保基金红利,促进本地医疗机构规模扩大和水平提升。将绩效评价结果随医保基金2024年度决算进行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附件
凉山州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 凉山州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 专项名称 | 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 ||||
| 市(州) | 凉山州 | ||||
| 市(州)级财政部门 | 凉山州财政局 | ||||
| 市(州)级业务主管部门 |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58193.43 | |||
| 其中:中央资金 | 22802.54 | ||||
| 省级资金 | 17014.89 | ||||
| 市县资金 | 18376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保持合理水平,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 185.65万人次 | |
| 质量指标 |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 ≥70% | 76.66% | ||
| 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 | ≥99% | 100% | |||
|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 按照对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 有所提升 | |||
| 时效指标 | 市域内“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 | 不低于上年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知晓率 | ≥80% | 98.08% | |
|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 明显提高 | 明显提高 | |||
| 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 有效缓解 | 有效缓解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
| 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明显 | 成效明显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救助对象对救助工作满意度 | ≥85% | 98.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