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性资金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共分为8章25条,对财政资金的范围和使用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现进行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性资金的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第一章是总则,包含第一至第五条。主要是明确了财政资金的范围(类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非税收入的管理方式以及适用本办法的主体。
《办法》第二章是指标管理,包含第六至第八条。主要是明确财政性资金实行指标化管理,划分并解释政府预留指标和可执行指标。
《办法》第三章是职责分工,包含第九条。主要是明确在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县领导、财政、部门、单位对政府预留指标分配和可执行指标使用所需要履行的职责和分工。
《办法》第四章是审批程序,包含第十至第十三条。主要是明确政府预留指标分配审批和可执行指标拨付审批的审批权限、流程和要求。
《办法》第五章是预算调整、调剂。包含第十四至第十六条。主要是明确预算调整和预算调剂的情况、流程、次数以及时间。
《办法》第六章是资金监督。包含第十七至第十九条。主要是明确要建立财政资金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建立财政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要求审计部门要对财政资金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办法》第七章是责任追究。包含第二十至第二十二条。主要是规定追究责任的情况和处分的形式。
《办法》第八章是附则。包含第二十三条至二十五条。主要是明确其他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时的适用原则和本办法的开始执行时间,以及废止对应的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