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加强沿海乡镇船舶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纵深推进强边固防工作,切实加强沿海乡镇船舶综合管理,维护海上安全秩序和边疆安全稳定,我厅联合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沿海乡镇船舶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为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6年8月3日前(30个自然日内)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反馈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2182789、5829757,电子邮箱:gxnynctyyc@126.com。
附件:关于加强沿海乡镇船舶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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