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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信息公示表(沧州临港圣兰化工有限公司)

2026/10/14 8.0k 阅读 131 点赞

被检查单位:沧州临港圣兰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沧州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大队:监察二科

执法人员:石健、焦立坤

检查时间:2026年9月15日

检查方式:执法检查

检查场所:合成车间、中控室

存在问题隐患及处置情况

检查当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已制定2026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企业已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企业已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进行常态化隐患排查;另外发现以下问题隐患:

1、合成车间三层反应釜一部温度远传计未定期检测(检测有效期为2026年4月2日);

2、查阅第26轮危险化学品专家委员会帮扶指导(2026.7.27)情况,以下问题“1、UPS电源故障信号未引入监控系统;2、直流屏电源综合故障信号未上传到监控系统;3、企业重氮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高危化工工艺,为重氮化釜提供冷媒的是两台-10度冷冻水循环泵(为反应釜提供冷媒介质):(1)未设置电流远传显示及报警;(2)两台-10℃冷冻水循环泵为一用一备,DCS系统未设置自动切换功能,只能现场手动切换;4、消防柴油发电机存在如下不正确问题:(1)未设置单独的储油间,不满足防火要求;(2)储油箱未安装固定,很容易导致油箱倾倒;(3)储油箱未做静电接地,导致火灾爆炸事故。”至检查当日未完成整改,未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问题隐患整改情 况

2026年10月9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该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告知情况:

在依法下达整改指令时,已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沧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