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陈敏)
编号:671
权利人陈敏保管不善,将位于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大院5-302#;证号:粤房证字第4933476号的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我局将依法补发新证。现声明自本公告网登之日起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 10月26日
遗失声明(陈敏)
编号:671
权利人陈敏保管不善,将位于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大院5-302#;证号:粤房证字第4933476号的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我局将依法补发新证。现声明自本公告网登之日起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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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