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中央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中央通过《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玉米大豆和稻谷)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61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74号)分两个批次下达我区2025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70795万元,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其中:稻谷生产补贴41195万元,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粮食收购补贴资金29600万元。资金绩效目标随同资金文件同步下达,年度目标为: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具体绩效指标包括3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详情如下: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100%;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100%;2025年稻谷集中上市前兑付补贴资金100%;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比例100%;建立稻谷补贴公示制度100%;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满意度≥90%。
(二)自治区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根据中央下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预算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23〕4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2025年5月17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4〕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5〕44号)将2025年中央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7119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400万元)分解下达至有关市、县(市、区)及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补贴41195万元,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粮食收购补贴资金30000万元(为提高普通稻收购率,统筹上年结转资金400万元用于提高普通稻售粮补贴标准)。
我区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绩效目标随同全区资金下达文件同步分解下达。年度总体目标是: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绩效指标详情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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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目标价格补贴(稻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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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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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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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71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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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07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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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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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上年结余)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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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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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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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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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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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5年稻谷集中上市前兑付补贴资金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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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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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稻谷补贴公示制度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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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 |
≥90% | |||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7119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400万元),其中,稻谷生产补贴41195万元,由我区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粮食收购补贴资金30000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400万元),由我区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资金已全部分解落实到有关县(市、区)及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到位率为100%。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完成执行70793.97万元,预算执行率99.43%。其中,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补贴资金41195万元共完成兑付41064.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9.68%;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粮食收购补贴资金30000万元共完成兑付29729.65万元,预算执行率99.1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依据中央下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预算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23〕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区2025年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收购补贴资金根据各地粮食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结构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粮食收购计划,并按照普通稻每公斤0.32元、优质稻每公斤0.36元的标准对各地开展稻谷补贴粮食收购进行稻谷补贴资金安排和分配,分别下达至粮食主产县(市、区)稻谷生产者和普通籼稻收购企业;稻谷生产补贴资金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以各县(市、区)2024年水稻播种面积、2024年水稻产量、2024年早稻面积为因素,分别占50%、25%、25%的权重进行测算下达至有水稻种植的县(市、区)的水稻生产者,补贴标准由各项目县(市、区)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按照统一补贴标准方式或分类分档补贴标准方式执行。我区按要求完成制定印发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下达及时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资金。广西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2025年4月16日收到财政部分两个批次下达我区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转移支付预算资金70795万元,并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2025年5月17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4〕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5〕44号)分解下达上述资金,均在规定的时限要求之内。
3.拨付合规性。实行专户管理,我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资金,拨付合法合规。
4.使用规范性。我区2025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未用于以下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及利息,其他与稻谷工作无关的支出。
5.执行准确性。我区2025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7119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400万元)共完成执行70793.97万元(结余资金353.33万元),预算执行率99.43%。资金执行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未出现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等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我区在分解下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时,根据我区实际设置完善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至各有关市县及相关单位;将资金纳入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根据有关要求按月开展项目进度和绩效运行监控,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及时组织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主管部门对于2025年度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并认真对各市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中央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稻谷)未要求我区配套相关资金。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我区各级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稻谷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加强补贴资金管理,将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积极组织开展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将补贴落实情况纳入设区市粮食安全考核评价评分,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和加强调度提醒,及时完成补贴资金兑付。稻谷补贴政策的实施,为进一步调动我区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稻谷产能,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全区粮食均衡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2025年,我区稻谷播种面积2645.54万亩,稻谷总产量1033.32万吨,单产390.59公斤/亩,同比上年保持稳定,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保持稳定,全年推广优质稻2373.99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85.67%,优质稻种植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保持稳定,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0%以上;2025年稻谷补贴粮食收购79.10万吨,比去年增加0.57万吨,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稻谷市场化收购数量占产量比重保持稳定,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0%以上。补贴兑付方面,将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由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至各粮食收购县(市、区)财政局,当地财政局将补贴资金从专户核拨给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主管部门“一卡通”虚拟账户后,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兑付给补贴对象,原则上全部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做到全程可追溯,确保补贴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1项)。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100%。2025年,我区收到中央下达稻谷补贴资金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等部门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程序报审后通过自治区本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拨入各设区市及自治区直辖县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各设区市财政局收到此项补贴资金后,按要求将此项资金及时拨入所属城区及市管县财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综上,此项绩效指标完成100%。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项)。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2025年,我区收到中央下达稻谷补贴资金后,由农业农村厅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粮食和储备局、农发行广西分行等部门,总结上年度补贴实施经验,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制定印发2025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由于各有关县(市、区)水稻播种面积和规模经营的主体存在较大差异,我区明确具体补贴范围和对象、资金用途,将稻谷生产补贴具体标准下放到县级;补贴标准由各项目县(市、区)根据我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标准为普通籼稻补贴0.32元/公斤、优质稻补贴0.36元/公斤。粮食收购补贴标准为0.08元/公斤,具体补贴金额按普通稻实际收购转储数量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治区储备粮集团公司)上报自治区财政厅、粮食和储备局后核拨。据调度统计,2025年,我区稻谷补贴资金各有关县(市、区)均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完成制定符合本县(市、区)实际的实施方案。此项绩效指标完成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1项)。2025年稻谷集中上市前兑付补贴资金。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完成执行70793.97万元,预算执行率99.43%,均在稻谷集中上市前及时兑付。其中,农业农村厅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补贴资金41195万元共完成兑付41064.32万元;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粮食收购补贴资金30000万元共完成兑付29729.65万元。此项绩效指标综合完成100%。
4.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项)。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达100%。补贴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广西2025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发放,全部用于稻谷生产补贴、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收购补贴,仅对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给予补贴,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5.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项)。建立稻谷补贴公示制度落实率100%。我区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制定《广西2025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印发至有关市、县(市、区)执行;实施方案明确稻谷补贴实施工作流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稻谷生产补贴实施按照制定补贴实施方案、政策宣传发动、组织申报、乡级审核、乡级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县级联合审核(包括现场核验)、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发放补贴资金的程序进行;联合审核时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所涉乡镇重新核实、公示。实施方案明确稻谷生产补贴实施工作流程,按照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对补贴标准、稻谷生产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现场张榜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相关项目县(市、区)根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对工作经费和粮食收购费用、售粮计划安排、收购价格、补贴标准、稻谷补贴资金、收购进度等情况进行现场张榜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经查无不予公示情况发生。我区2025年各相关项目县(市、区)建立稻谷补贴公示制度落实率达到100%,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项)。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0%。2025年,我区主管部门按要求开展粮食安全调研指导工作,对各项粮食补贴进行检查、调研和指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项目日常抽查时,抽访农民对补贴政策落实满意度90%;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采取种粮农户自愿原则,收购价格与补贴标准挂牌公告,做到透明、公平、公正,补贴资金及时兑付给出售粮的种粮农户等补贴对象,未出现截留、挪用和抵扣的行为,我区未收到有关投诉和举报,综上,此项绩效指标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未产生绩效目标偏离。下一步,提前谋划做好2026年稻谷补贴发放前期工作。指导和督促县区加强自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在2026年工作开展时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探索研究针对性解决办法,总结经验教训,在基层开展面积核验、资金兑付程序等方面改善工作方法,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发放完成。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发放涉农补贴有关知识,提高广大补贴对象对补贴政策的知晓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及时组织各市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并对各市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全区2026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我区将按要求对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在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区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在各级巡视、审计和财政监督中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绩效目标自评表(2025年度)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央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绩效目标自评(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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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 (项目)名称 |
目标价格补贴(稻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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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 部门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粮食和储备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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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 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全区有关县(市、区)、自治区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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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 (B/A×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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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71195 |
70793.97 |
99.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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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0795 |
70393.97 |
99.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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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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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上年结余) |
400 |
4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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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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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我区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依据中央下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预算及《财政部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建〔2023〕4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我区2025年稻谷生产者售粮补贴及收购补贴资金根据各地粮食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结构变化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粮食收购计划,并按照普通稻每公斤0.32元、优质稻每公斤0.36元的标准对各地开展稻谷补贴粮食收购进行稻谷补贴资金安排和分配,分别下达至粮食主产县(市、区)稻谷生产者和普通籼稻收购企业;稻谷生产补贴资金采取因素法测算分配,以各县(市、区)2024年水稻播种面积、2024年水稻产量、2024年早稻面积为因素,分别占50%、25%、25%的权重进行测算下达至有水稻种植的县(市、区)的水稻生产者,补贴标准由各项目县(市、区)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按照统一补贴标准方式或分类分档补贴标准方式执行。我区按要求完成制定印发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范围和分配标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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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 情况 |
下达及时性 |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下达资金。广西分别于2024年10月24日、2025年4月16日收到财政部分两个批次下达我区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转移支付预算资金70795万元,并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2025年5月17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4〕1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桂财建〔2025〕44号)分解下达上述资金,均在规定的时限要求之内。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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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实行专户管理,我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资金,拨付合法合规。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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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我区2025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资金未用于以下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及利息,其他与稻谷工作无关的支出。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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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我区2025年度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7119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400万元)共完成执行70793.97万元(结余资金353.33万元),预算执行率99.43%。资金执行严格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未出现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等问题。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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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我区在分解下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时,根据我区实际设置完善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至各有关市县及相关单位;将资金纳入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根据有关要求按月开展项目进度和绩效监控,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及时组织全区农业农村、粮食主管部门对于2025年度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并认真对各市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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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中央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稻谷)未要求我区配套相关资金。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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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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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稻谷补贴有关工作,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引导种植结构调整。加强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
我区各级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稻谷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将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积极组织开展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及时完成补贴资金兑付。通过项目实施,我区2025年稻谷播种面积2645.54万亩,稻谷总产量1033.32万吨,单产390.59公斤/亩,同比上年保持稳定,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保持稳定,全年推广优质稻2373.99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85.67%,优质稻种植面积占水稻种植面积保持稳定,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0%以上;2025年稻谷补贴粮食收购79.10万吨,比去年增加0.57万吨,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稻谷市场化收购数量占产量比重保持稳定,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90%以上。通过稻谷补贴资金项目实施,促进我区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种植结构有效调整,促进和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稻谷收储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实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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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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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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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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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2025年稻谷集中上市前兑付补贴资金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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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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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稻谷补贴公示制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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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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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 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形成的实际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