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入选广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试点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杨菲菲)2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印发《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26〕25号),正式启动全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护理保险试点,我市成功入选试点城市,将为辖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专属住院护理保障,切实破解困难群众住院照护难题。
据了解,本次试点保险服务期限暂定为一年,自2026年2月1日起生效,至2027年1月31日终止。参保对象覆盖全市全体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政策实施后每月新增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按月动态管理:新增特困人员自审批之日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终止救助的特困人员自审批之日次月起退出保障,实现精准覆盖。
试点明确市人民医院和平院区、市第二人民医院、铁山港区人民医院、合浦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保险服务期间,参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后,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流程与标准提供分级护理服务,保障标准清晰可控:每人单次住院护理服务天数上限为6天,全年累计住院护理服务天数上限为18天,有效填补特困人员住院照护保障空白。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试点是我市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缓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护理压力。为确保试点落地见效,我市将全面推进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把保障政策送到困难群众身边。同时,加强与承保保险公司、各定点医院的协同联动,优化服务流程、畅通办理渠道,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规范、便捷的照护服务,全力保障试点项目平稳有序实施,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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