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经机构申请、逐级审核,我委组织专家组对5家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等级评审实地复审。经评审,佛山市妇幼保健院、佛山市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河源市妇幼保健院、中山市妇幼保健院均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标准。经研究,我委拟通过上述机构等级复审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或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信函日期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电子邮箱:wsjkw_fyc@gd.gov.cn,传真:020-83828303,信函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大院,邮编:510060。
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信函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17号大院,邮编:510060。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