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在建项目留工优工稳增促投
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要求,有效应对春节期间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增促投两手抓,确保当前建设类企业留工优工稳岗稳员,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支持企业稳岗留工
(一)补贴标准。
对于工期紧、任务重的建设项目,相关企业要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以及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建设进度。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施工单位引导15至23名省外在琼中务工人员留在本地过年,并组织施工不少于20天的给予3万元奖励;施工单位引导24至30名省外在琼中务工人员留在本地过年,并组织施工不少于20天的给予4万元奖励;施工单位引导30名以上省外在琼中务工人员留在本地过年,并组织施工不少于20天的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进行全县通报表扬,记入诚信良好行为。
(二)补贴范围。
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批复的在建项目。
(三)补贴申报流程。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经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县财政局申请。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更改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
1.琼中县春节期间企业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建筑工地现场人员实名制系统打卡情况表。
3.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加或减少申报材料。
二、鼓励农民工春节期间留工及就业
(一)补贴标准。
1.春节期间省外在琼中务工的农民工留在本地过年生活补贴。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且聚集性活动明显增加,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县政府鼓励省外在琼中务工的农民工留在本地过年,自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2月18日期间,县政府给予留在本地过年的省外在琼中务工的农民工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助。
2.春节期间新招务工人员生活补贴。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我县项目工程新招用本县户籍劳动年龄内(16至60周岁)务工人员上岗务工(务工需满1个月),给予务工人员一次性务工补贴600元/人。
3.春节期间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春节期间(2月1日至2月28日)我县项目工程新吸纳本县户籍劳动年龄内(16至60周岁)务工人员(务工需满1个月),通过岗位实际操作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项目工程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500元/人。
(二)补贴范围。
取得政府有关批复的在建项目。项目用料供应企业(如砂石厂、搅拌站等)享受同等补贴标准。
(三)补贴申报流程。
1.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2021年2月5日前,将留在本地过年的人员信息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2.2021年3月1日起,行业主管部门对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贴。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更改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
1.琼中县春节期间务工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
2.琼中县项目新招务工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3)。
3.琼中县项目工程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4)。
4.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情况增加或减少申报材料。
三、保障工资足额发放
全面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工资纠纷矛盾。对确因经营困难出现欠薪问题的,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四、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加强与建设类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沟通走访,协调解决春节期间项目建设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在建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建设。
五、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
附件:.
1.琼中县春节期间企业奖补申请表
2.琼中县春节期间务工补贴申请表
3.琼中县项目工程新招务工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
4.琼中县项目工程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
点击图片下载各类申请表▼
来源:琼中县人民政府 琼中融媒体中心
总编:秦海灵 副总编:范群
编辑: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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