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任自然资〔2026〕27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26-1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你局要严格按照方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附件:2026-1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2026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10、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
一、划拨用地申请人
2026-10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2026-11号宗地申请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2026-10号宗地项目为邢台市任泽区第七中学建设项目。
2026-11号宗地项目为邢台市任泽区健体中心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6-10号宗地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位于任城镇昌平路西侧、东方路东侧,面积43417平方米(65.126亩),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不高于25米,按总建筑面积的100%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
2026-11号宗地规划用途为体育用地,位于任城镇龙岗东大街南侧、富锦路东侧,面积20286.3平方米(30.43亩),容积率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35%,按总建筑面积的100%比例配建装配式建筑。